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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农业节水科技奖申报常见问题答复
2011-05-25

 

   一、农业节水科技奖奖项何时何机构批准设立的?

   答: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20091125日,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农业节水科技奖”。承办机构为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

   二、农业节水科技奖的奖励范围是什么?

   答:奖励在农业节水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建设、管理、施工、安全生产以及决策、标准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

   三、农业节水科技奖的组织机构是如何设立的?

   答:1、农业节水科技奖的领导机构是农业节水科技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奖励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制定、修订奖励办法,筹措奖励资金,组建农业节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和农业节水科技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查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奖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由水利部、农业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国家发改委、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科院、中国灌排发展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担任。

   2、农业节水科技奖的评审机构是农业节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奖励委员会提名农业节水行业权威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两至三名,由农业节水行业知名专家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农业节水行业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委员提名。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评审小组。

   3、农业节水科技奖的办事机构是农业节水科技奖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工作办公室)。奖励工作办公室在奖励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农业节水科技奖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申报、接受推荐、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异议处理和公布结果等。
  
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由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秘书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提名,奖励委员会审查批准。

   四、农业节水科技奖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

   答:1、申报的科技成果须符合农业节水科技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农业节水科技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以及技术报告和技术评价证明、应用及经济效益证明、查新报告等相关附件。

   2、申报的科技成果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主要完成人的创造性贡献应当具体、属实、相对独立,并与项目创新点对应。

   3、申报项目的资料要合格,申报书应采用4号宋体;技术报告应采用5号宋体,双面印刷);附件填写要齐全、合格;附件1单独装订成册。

   五、申报内容中《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成果》、《技术开发与发明成果》、《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其他科学技术成果》如何区分?

   答: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成果是指在农业节水科学技术研究中,做出新发现,提出新理论,研究出新技术等,对推动农业节水行业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有重要指导作用,或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技术开发与发明成果是指在农业节水建设、产业技术进步、重大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中,研究开发或发明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经实践证明已在节省资源、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提高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等方面做出了创造性贡献且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是指在组织应用、推广国内外已有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所创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过程中,对已有技术集成配套,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是指在农业节水标准、计量、工程设计、科技信息、科学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中,在规划、发展战略、管理等软科学研究中,提出的学术性成果,对农业节水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决策性服务,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六、附件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1、技术评价材料,包括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或验收文件、发明专利证书等)。

   2、成果登记证明。

   3、由省部级单位认定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

   4、由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经济效益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社会效益证明文件。

   5、应用类成果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

   6、研究成果及实验报告等其它必须附送的技术文件。

七、农业节水科技奖申报、推荐渠道有哪些?

   答:1、凡申报农业节水科技奖的成果,须经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到奖励工作办公室。

   2、推荐单位有: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有关大专院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会员单位;与农业节水行业关系较密切的其他全国性学会及组织也可以推荐。

   3、推荐单位设有科学技术奖的,应从获本单位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择优推荐。推荐单位未设科学技术奖的,应经同行专家(九名以上)评议后择优推荐。

   4、推荐单位认为某些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可以要求其回避,但需在推荐时提供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奖励办公室审定。

   八、农业节水科技奖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它行业有关奖项的科技成果,不得再申报此奖项;

   2、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或推荐申报;

   3、所申报或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两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4、各申报或推荐单位应严格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奖励范围、申报或推荐条件、申报或推荐程序、申报或推荐渠道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重复报奖或多方报奖;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产权争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

   5、各会员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或推荐申报1项科技成果,省级水利主管部门为会员单位的可申报或推荐申报23项科技成果;

   6、凡申报奖励的单位需提供齐全的申报材料。

   九、申报材料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填写内容有何要求?

   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应用,并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经济效益系指已取得的直接累计净增经济效益和年平均净增经济效益。如净增产值,降低工程造价(以审定的预算为基础)和原材料消耗、节约能源,实际创收的利税额,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均以具体数字说明。如有间接或潜在的经济效益需另外列出,以供评审时参考。

社会效益一般是指在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公害污染、保护环境、减轻自然灾害、有利于生态平衡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益。

   十、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因故不能签名时如何处理?

   答: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必须亲自签名认可。如主要完成人已经去世,应当由主要完成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签名认可;因其他特殊原因,在截止时间内,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不能签名的,可由完成人所在单位盖章,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十一、农业节水科技奖评审公示授奖程序?

   答:1、奖励工作办公室接受推荐并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予以公示,无异议项目方可参加小组评审。

   2、参加小组评审的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位,半数以上专家推荐授奖的成果,方可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

   3、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通过记名投票表决,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

   4、奖励工作办公室向社会公示获奖成果,接受异议投诉,调查协调,进行异议处理。

   5、评审委员会对异议处理结果进行复议裁决。

   6、奖励委员会审议、批准评审结果并授奖。

链接:全国农业节水技术交流报告会暨首届农业节水科技奖颁奖大会在南京举行

责编: xiao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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